张富明律师
张富明律师在1990年前先后任职于供销社会计、主任,运输公司部门经理,1990年调入金堂县司法局从事律师业务工作,期间1995年至1999年在金堂县公证处任公证员、主任,2000年至2001年任金堂县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科科长。2005年到本所从事专职律师,任本所副主任,是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金堂县第十届、第十一届政协委员。
张富明律师熟悉经济工作,金融法规、民事法律,担任城市信用社法律顾问十年,为其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近年来,先后成功办理了在全国有影响的西南交通大学教师陈**诉四川某公司“C网”发明专利侵权案、四川省美容损害赔偿第一案、某银行被诉抵押汽车侵权案等等,均在一般人认为不可能胜诉的情况下,靠扎实的法律功底和娴熟的工作技巧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