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担任管理人的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
2018年8月10日上午,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作为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管理人,协助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18年6月1日,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指定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担任四川宏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人,邓川为负责人。本所随即组建了以邓川为负责人,王玉斌、李智、李伟诚、邹登学为成员的管理人工作团队。管理人团队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里,迅速开展了公司接管、财产调查与清收、财产管理、债权申报与审核、涉诉(仲裁)、执行案件清理等工作,为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做了充分准备。
在筹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期间,管理人团队认真梳理会议流程,起草、印制了全部会议、会务材料;在会议召开前,管理人与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主席、全部债权人、债务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保障了本次债权人会议依法、顺利、高效召开。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参会债权人认真听取了《管理人执行职务的工作报告》、债务人《财产调查报告》《债权审查报告》,对《债权表》进行了核查;同时,对管理人所作的《财产管理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审查。会议进行了表决,经过表决,全体债权人对所有表决事项均全票通过。
在会上,管理人团队负责人表示,管理人前期执行职务的工作得到了武侯法院的指导和大力支持,也得到了全体债权人的理解和配合,管理人对此表示衷心感谢!在以后的工作中,管理人团队将在债权人的监督下,一如既往地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依法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自2017年1月入编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以来,公生明所管理人团队已顺利办结了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的昆某华公司强制清算案、凯某奇公司破产清算案等案件。
二〇一八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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