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管人员:
根据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印发〈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所决定从2017年6月1日起在全所开展律师行业行风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成立公生明所行业行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李天瑜
副组长:张富明、杨延风
成 员:刘映东、郑德强、陈晨曦、杜渝、廖民权、周雪梅、刘晖、颜莉、李华、李学政、王琳、张定凤
领导小组将全面负责我所行业行风建设活动工作。
二、2017年6月30日前,以事务所行政部、投融资、开发与建设等九部门为单位,组织开展对《律师法》和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及全国律协下发的《律师执业行为规范》、《律师协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规则(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规章和行业规范的学习。
三、2017年8月15日前,事务所、各律师按照《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中的自查重点,对其在执业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对照检查,自我剖析。
四、2017年9月15日前,以部门为单位对自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和历年遗留未处理的投诉案件进行一次集中处理,做到件件有调查、有结果、有交代。
五、2017年10月30日前针对对照检查、自查自纠阶段发现和反映出来的问题,以《律师法》和司法部、全国律协颁发的相关规章、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完善事务所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
六、2017年11月30日前,对事务所行业行风建设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迎接上级部门的检查。
特此通知
二O一七年六月二日
主题词:律师 行业行风
Copyright © 2005-2011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8-86955304 公司地址:成都市草市街69号(灶君庙街37号)恒昌大厦5/6楼 备案号:蜀ICP备202303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