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所律师:
根据成都市司法局关于转发《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及市律协《关于做好2017年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全市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办理时间从3月20日至4月28日,青羊分会年度考核组成员将在4月13日来我所对事务所及律师进行现场考核。
二、事务所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组:
组长:李天瑜
成员:各合伙人、各主任、各业务部部长
三、律师需要提交的材料:
1、律师个人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个字)。
2、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及参加社会服务和公益活动的情况证明材料。
3、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材料。
4、办理重大法案件、群体性案件的情况材料。
5、完成网上培训的证明(须完成40个培训课时)或提交参加其他培训的证明材料。
6、完成案件的卷宗材料。
7、律师执业证原件。
四、费用:
1、个人会费:执业律师2017年会费1100元/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领取执业证的律师免缴2017年个人会费,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期间初次领取执业证的律师减半缴纳2017年度个人会费。
2、保险费:执业律师2017年度保险费200元(含执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3、党费:公生明所党支部党员2017年度党费200元/人。
4、意外保险费:依照法律及相关规定应将社保转入事务所,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转入的,或已退休仍继续执业的人员,需办理意外保险,费用430/人。但并不免除其承担因社保未转入事务所而造成的损失(含相关部门的罚款及补交的相关费用等)。
五、要求:
1、律师应当按考核内容全面总结上一年度执业情况,总结不得少于1500字且不得抄袭雷同(分会现场考核人员检查时一经发现将按不合格处理)。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首先、执业纪律情况;(二)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参加社会服务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情况;(三)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材料;(四)承办重大、疑难、复杂、群体、敏感案(事)件报告备案并接受监督指导的情况;(五)遵守协会章程,履行会员义务情况;(六)参加继续教育培训情况。
2、4月10日前律师需将提交的1-5项材料,及个人会费、保险费、党员律师的党费、未在所上办理社保人员的意外保险费料等交到事务所办公室。
3、青羊分会年度考核组成员将在4月13日来我所对律师进行现场考核,并当场出具现场考核意见。考核人员将按事务所执业律师人数的20%进行现场面谈考核。我所参加现场面谈考核人员由以下人员组成:
(1)主任会各主任。
(2)各业务部部长、副部长、秘书长。
(3)各业务部按部门人数的20%抽选人员(各业务部在4月10日前将人员名单交事务所办公室)。
参加现场面谈考核的律师务必在4月13日下午1:30准备好需要提交材料的1-6项以备检查(完成案件的卷宗材料不低于5个)。各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抽选参加现场考核人员的材料进行检查审核。
4、4月19日前将律师执业证原件交到事务所办公室。
5、每位律师务必按本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及费用,避免因个人总结不合要求、报送材料不齐、提交材料不及时等原因影响其年度考核。
特此通知
二O一七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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