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迎春团拜活动通知
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
银羊辞旧岁,金猴报春归。为喜迎新春佳节,经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所定于2015年1月15日举行迎新团拜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五)下午—1月16日(星期六)。
二、地点:双流华阳麓山大道二段5号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
三、日程安排
1、报到时间:1月15日下午13:15—13:30;
2、报到地点: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教学楼3楼多功能厅;
3、行车路线:
国家检察官学院四川分院距离成都市区约30公里,车程约需40分钟。可从天府大道或南延线前往(麓山国际对面)。
4、活动安排:
1月15日:
13:30—18:30:2015年度总结表彰暨迎新联欢会(地点:学院教学楼3楼多功能厅)。
18:30—20:30:团拜宴(地点:学院“映荷苑”1楼宴会厅)。
20:30— :欢歌、棋牌、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台球、 健身等活动(地点:“映荷苑”2楼的KTV厅、茶坊,1楼的乒乓球室、台球室及健身室)。
住宿:学院“映荷苑”
1月16日:
7:45 —— 9:00:早餐(地点:学院“映荷苑”1楼宴会厅)
9:00 —— :自由活动(乒乓球、网球、羽毛球、台球、 健身房或返回成都)
四、费用
1、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备案手续,且原则上每个律师的助理人数不超过2名)、行政人员费用由事务所承担。
2、家属、朋友按每人280元收费(10周岁以下且不占床位的儿童免费)。
五、注意事项
1、2016年1月6日前各主任将分别与其负责的小组成员联系,落实参加人员的情况(随行人员及性别、住宿等)。
2、已报名参加人员请务必按照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活动,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应及时通知活动联系人或办公室,若未及时通知而产生的实际费用损失由未参加人员承担。
3、为使联欢会丰富多彩,各部门务必认真准备节目,并在2016年1月5日前将节目所需的音乐、歌曲或道具等报联欢会主持人吴凯棋、陈媛,以便统一安排和协调。
4、活动总联系人:张定凤、王小蓉,电话:86955303、86955304、13608069349; 13438002066。总结表彰暨迎新联欢会主持人:吴凯棋、陈媛,电话:15828301447、13982062800。
特此通知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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