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出国游活动的通知
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管理人员:
经主任会研究,我所定于4月中旬组织全所人员到柬埔寨旅游,去感受和窥看尘封的古老文明,现将旅游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4月15日(星期三)下午—4月21日(星期二)
二、活动地点:柬埔寨金边及吴哥窟
三、日程安排:
4月15日一早乘动车前往重庆,后乘坐中午的国际航班前往柬埔寨开始六天的金边及吴哥窟旅游。
4月20日下午乘坐国际航班返回重庆,后游游览山城夜景(住重庆)。
4月21日上午乘动车返回成都。
三、费用:
本次费用约3900元/人左右,具体金额根据在柬埔寨及重庆的住宿标准而定(目前正在联系)。律师及行管人员由“律师快乐执业”平台基金补贴1200元/人,剩余部分由其个人承担。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家属、朋友据实缴费。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活动人员请于3月13日下午3点前到办公室报名。并于3月20日前将费用交到办公室。由于柬埔寨是落地签,请自己准备好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护照及2张两寸白底彩照,出发时一并交旅行社导游。
2、因赴柬埔寨包机票十分紧张,必须提前订购,且报名后均不得更改,否则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其本人承担或在其业务收入中扣除。
3、具体航班情况、详细行程安排、费用金额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二O一五年三月十日
Copyright © 2005-2011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8-86955304 公司地址:成都市草市街69号(灶君庙街37号)恒昌大厦5/6楼 备案号:蜀ICP备202303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