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
组织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
通 知
为提升办案质量、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律师的社会中立性和专业优势,市检察院联合市律师协会于今年5月开展了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试点工作,并于8月正式签订了《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合作协议》。为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经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律师事务所以自愿报名方式征集公益律师志愿者,并建立公益律师资源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热心公益事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二)在本市注册执业一年以上的专职律师;
(三)具有与办理社会调查案件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二、报名程序:
(一)律师自愿报名。凡志愿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律师,须填写《成都市律师协会公益律师资源库征集报名登记表》;
(二)律师事务所审核推荐。所在律师事务所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结合律师的实际表现,对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核,并签署事务所推荐意见;
(三)市律协审定。市律协将成立律师参与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办公室,对各律师事务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报分管副会长审定。
三、其他事项
(一)社会调查工作程序。检察机关经市律协委托律师办理社会调查案件,律师接受委托后须在5-15日内完成调查工作,并向委托机关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同时将委托函和调查报告报市律协备案。
(二)相关补贴。律师办理社会调查案件属公益行为,不计服务费。市检察院针对律师职业的特殊性,按市内--含区(市)县、市外、省外三个层级,分别以500元/案、1000元/案、2000元/案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要求
(一)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动员和组织推荐工作,鼓励本所律师积极报名参加社会调查
(二)各律师事务所务必在12月1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报市律协秘书处;
联系人:邓单
联系电话:86267993
电子邮箱:505212103@qq.com
成都市律师协会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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