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全所人员体检的通知
全所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及行管人员:
为保障我所人员的身体健康,体现对同仁们的关心和爱护,事务所决定近期组织全所人员进行身体检查,现将体检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上午(根据工作情况自行确定体检时间)。
二、体检地点:人民南路一段新光华村7号航天科技大厦5楼“爱康国宾红照壁体检综合门诊部”(具体位置见附件二)
三、体检项目:见附件一。
根据不同性别及年龄准备了五个体检套餐,由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体检套餐类别。
四、体检费用:
1、根据选择的套餐类别而定,各套餐费用见附件一。
2、“律师快乐执业”平台基金补贴每位律师200元,剩余的由其个人承担。
2、实习律师、律师助理、行管人员由其个人承担。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人员请于8月28日前在办公室王小蓉处报名(同时确定选择的套餐类别、体检时间)并缴纳相关费用。
2、 体检从上午8点开始,体检人员务必于上午9:00前到达。
3、体检前三天请注意饮食,不吃高脂、高蛋白食物,不饮酒,不要吃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
4、佩戴隐形眼镜者,请提前3天摘镜,以便更准确的检查眼底。
5、从检查前晚上8时后避免进食和剧烈运动,最好能洗个澡,保持充足睡眠。休息不好会影响血糖、血脂、血压的检测结果。
6、体检当日早晨禁食、水(常服药者可照常服药)。
7、不要化妆,装饰会影响医生对疾病的判断。体检前应对口腔、鼻腔、外耳道进行清洁,不清洁容易使一些疾病漏诊。
8、如实填写体检表格。
9、带上效身份证件及有关健康档案资料及有。如曾经住院或动过手术,请带病历和相关资料,供体检医师参考。
10、抽血后立即压迫针孔三分钟,防止出血,勿揉局部。
11、如需要妇检,检查前请排清小便。
12、女性在月经期内请不要留取尿液标本及妇检,月经期后再作检查。
特此通知
二O一四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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