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放假通知
全体律师、实习律师、助理及行政人员: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所清明节放假三天,即从4月4日至4月6日,4月7日(星期日)上班,请做好工作安排。
特此通知
二O一三年四月二日
Copyright © 2005-2011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28-86955304 公司地址:成都市草市街69号(灶君庙街37号)恒昌大厦5/6楼 备案号:蜀ICP备20230305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