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生明律师事务所各
业务专业部门组成、考评考核管理规定
为切实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作用,推动我所业务的管理和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各专业部门的人员组成
本所律师、实习律师通过自愿报名方式参加各专业部门,原则上每位律师、实习律师报名部门不得超过两个。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登记,并报所备案。
二、各专业部门的管理
(一)合伙人会议负责对各专业部门的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并由各主任分工,分别对各专业部门工作进行具体的指导。
(二)合伙人会议负责对各专业部门的工作进行年度考评。
(三)部门负责人采取自荐、推举的方式,通过合伙人会议考评后决定。原则上每个部门负责人不超过三人,重要业务部门可适当增加。
(四)根据部门人数、年度工作计划、考评情况,每年从所“快乐执业平台基金”中拔出一定金额作为部门经费,用于部门的活动。
三、专业部门的考评
(一)、考评内容
1、基本项:
(1)每年组织三次由本部门人员和其他律师参加的业务研讨会或讲座;
(2)积极参与省、市律师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每年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一次省、市律师及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研讨会;
(3)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反馈本部门最新动态,每年所简报上至少有三条反映本业务部门动态的信息;
(4)每年12月30日前向合伙人会议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5)完成其它相关工作。
以上五项全部完成才为合格。若未完成或完成质量明显不高,则实行扣分制,每一项不合格扣5分。
2、鼓励加分项:
(1)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省、市律师组织的针对本领域的热点问题调研,并形成了专业报告或调研文章;
(2)积极与立法、行政、事业、协会等单位沟通,参加其组织的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等活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完成协会、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考评标准
1、完成基本项内容60分,为合格;
2、考评总积分达85分及以上的为优秀。
(四)考评程序
1、各专业部门根据本管理规定,每年末对本部门工作进行自我考评,并将自评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于每年1月10日前报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根据各专业部门的自评材料,按照本评分标准,对各专业部门的考评总积分进行核算;
2、合伙人会议于每年1月30日前,根据各部门的自评材料,按照评分标准,对各专业部门的工作进行考评。
四、奖惩
(一)、奖励
1、考评总分达到85分以上的专业部门,在所网站上给予表扬。
2、考评优秀且积分名列第一的专业委员会,由所上进行表彰,并在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惩罚
1、考评不合格的专业部门,所给予公开批评;
2、连续两年考评不合格的专业部门,部门负责人将予免职。
考评细则评分标准
序号 | 考评内容 | 应得分 | 加扣分标准 | 实得分 | 备注 | |||
基本合格项 | ||||||||
1 | 每年组织三次由本部门人员和其他律师参加的业务研讨会或讲座 | 30 | 加分:每增加一次加5分。 零分:未召开。 | |||||
2 | 积极参与省、市律师相关专业委员会的活动,每年组织本部门人员参加一次省、市律师及各专业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研讨会 | 10 | 加分:每增加一次加5分 零分:未参加 | |||||
4 | 做好信息收集、汇总,及时反馈本部门最新动态,每年所简报上至少有三条反映本业务部门动态的信息; | 10 | 加分:每增加一条加5分 零分:未上报信息。 | 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信息、工作动态。 | ||||
5 | 每年12月30日前向合伙人会议提交本年度工作总结和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 20 | 根据总结与计划是否切实履行酌情加扣分。 零分:未制订。 | |||||
鼓励加分项 | ||||||||
7 | 其他加分项 | 专业报告或研究文章: 1.在加分的第一项中,专业报告或研究文章,入选市律师论坛论文集或在市级相关刊物发表或在市级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每一篇,加5分; 2.入选省律师论坛论文集或在省级相关刊物发表或在省级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每一篇,加8分; 3.入选全国律师论坛论文集或在全国刊物发表或在部级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每一篇,加12分; | 同一篇论文只加一次分。 同一篇论文入选多级别论坛论文集、在刊物发表、在优秀论文评选中获奖的,按最高级别计分。 | |||||
参政议政: 每年一次及以上与专业相关的行政、事业、协会等单位就专业问题、立法、司法、执法、法律监督活动及其他社会事务进行事务性沟通会议,并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 加分:每增加一次加5分; 被地级相关部门采纳的,每一次另加5分; 被省级相关部门采纳的,每一次另加10分; 被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采纳的,每一次加15分。 | 同一项意见和建议被多级别相关部门采纳的,按其最高级别相应计分; | ||||||
其它工作: 完成协会相关专业委员会及所上交办的其它事项 | 每完成一项增加5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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